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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跳開發票將遭受處罰4
捷成記帳士事務所 403 台中市西區日進街110號8樓之6
營利事業以商品售後買回方式融資借款,按售後買回合約書,營利事業應於出售商品時開立發票給融資公司,按一定價格再買回時,由融資公司開立發票給該營利事業,此種交易法律形式雖為買賣,但經濟實質上為融資借款,因此,不能認定銷貨與進貨,而是應以售價與再買回價格的差額,在分期付款期間內攤銷為利息費用。 http://www.jc.url.tw/hot_253713.html 242.營利事業商品售後買回商品,應按融資借款方式處理 2023-01-31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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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號銷售貨物開立統一發票時,務必注意要開給實際買受人,南區國稅局提醒公司行號千萬別跳開統一發票,否則一旦被查獲,將會遭受處罰,最高可處罰鍰100萬元。


該局最近查核甲公司營業稅案件,發現該公司與乙公司有長久生意往來, 甲公司銷售貨品給乙公司時,也一直依照規定開發票給乙公司,但在102年5月間銷售貨品500多萬元給乙公司時,乙公司要求甲公司直接將發票開給乙公司的 下游廠商丙公司,甲公司基於業務情誼,配合乙公司的要求,將發票開給丙公司,而未開給乙公司,造成跳開發票,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營利事業依法規 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就其未給與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5﹪罰鍰。…前項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該局最後是以跳開發 票金額500多萬元裁處甲公司應繳納罰鍰25萬餘元(500萬元×5%)。


國稅局特別呼籲各公司行號,銷售貨物一定要開立發票給實際買受人,不要跳開統一發票,以免觸犯法律規定,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