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購入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應按不短於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逐年依率提列折舊不得間斷。
該所近日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營利事業有租地建屋情形,該營利事業將房屋逕以短於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之租約年數計算計提折舊,致遭調減折舊費用並補稅。
該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向地主承租土地自費建屋供營業上使用,並以該營利事業為所有權人,約定租賃期滿拆屋還地或約定房屋歸地主所有,該建物仍應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提列折舊。
該所近日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營利事業有租地建屋情形,該營利事業將房屋逕以短於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之租約年數計算計提折舊,致遭調減折舊費用並補稅。
該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向地主承租土地自費建屋供營業上使用,並以該營利事業為所有權人,約定租賃期滿拆屋還地或約定房屋歸地主所有,該建物仍應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提列折舊。